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16 16:30:42 点击次数:次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一、负责学校各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物资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报批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国有资产登记、调配、清查评估、处置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资产对外出租(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公有用房以及教职工住房的统计、分配、调整、产权证办理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