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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本职责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16 16:30:42    点击次数: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一、负责学校各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校物资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报批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国有资产登记、调配、清查评估、处置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资产对外出租(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公有用房以及教职工住房的统计、分配、调整、产权证办理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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