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9]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宿州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教秘〔2019〕391号)、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于2021年3月25日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办公室丰田凯美瑞汽车进行报废处置。(该车辆购置于2007年,购置原值249591元,资产编号:JT20110919000135,车牌号:皖L65091,行驶里程已达47万多公里。)
特此通知。
国 资 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