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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  更新时间:2022-12-27 16:22:35    点击次数:

各资产使用单位:

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皖财资〔2022〕1175号)要求,结合2022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盘活资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对待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和盘活工作,扎实做好动员部署,有序推进资产盘活利用常态化长效化、最大化提高资产效益。各单位要把资产盘活工作与预算管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资产存量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坚持以存量调控增量,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让过紧日子理念见行见效,充分落实本单位资产使用、保全与管理责任。

2.有序组织实施,盘活资产存量

各单位要结合2022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排低效闲置的仪器设备、家具等资产,理清闲置资产并准确标注资产状态,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逐项研究并制定盘活方案,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动态掌握资产使用状况,及时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资产使用信息,为盘活资产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通过现有资产功能挖潜、修旧利废满足业务工作要求,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到期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要继续利用,切实做到物尽其用。

3.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着力堵塞管理漏洞,切实防控管理风险。规范资产配置、交接调剂、清查盘点、报废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流程,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为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激励约束,进一步激发盘活资产、厉行节约的积极性主动性。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27日

 皖财资〔2022〕117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