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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生工学院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告)中标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8-30 18:37:54    点击次数:

 

我校对宿州学院生工学院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二次公告)(项目编号:SZXY2017-17-J-2)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将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1.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0822

3.招标(采购)开标时间:2017829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中标候选人:天长市天玻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正式生效。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57-287599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州学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宿州学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0一七年八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