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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召开采购领导小组工作专题会议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04 13:41:21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63日,我院在逸夫楼510召开宿州学院采购领导小组会议。院领导李亮出席会议,国资处、财务处、审计处、办公室、后勤于基建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副院长李亮主持。

会上,国资处副处长(临时负责)王北阳首先从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比例、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着力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等方面对《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并对新政策对我校政府采购工作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其次,介绍了安徽省政府采购违法违规事项清单规定,对涉及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事项进行了解释说明。最后,对宿州学院2022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听取了相关汇报,并一致通过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李亮指出,《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是财政厅结合当前形势出台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文件,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细致领悟,同时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做好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情况的公开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各单位要明确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三是国资处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政策执行要求,加强对项目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指导。四是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新性,深入学习领会并运用好“放管服”政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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