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下学期开学工作要求,本着“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精神,请各单位认真落实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的准备工作。为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现将宿州学院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参数报送工作的预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类别
1.实验室建设项目(含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改造项目)
2.信息化建设项目
3.需要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采购仪器设备的项目
4.需要用科研项目采购仪器设备的项目
5.各单位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中,货物、服务类项目预算达到50万元以及工程项目预算达到60万元的政府分散采购项目
6.部门年度预算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
二、报送相关材料
(一)报送采购意向公开材料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中:“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的要求,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填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括、预算金额等内容。
(二)报送采购需求材料
请各单位自行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详见附件2)。具体采购需求的报送材料,另行通知。
(三)报送采购参数材料
1.货物(实验室建设类)、货物(仪器设备类)、货物(信息化建设类)参数报送相关要求
(1)各单位请按附件3准确填报所购货物(仪器设备)的名称、参数、数量、单价、总价及备注;
(2)各单位进行采购过程中需要采购非中小企业产品的,请单独标明;
(3)各单位进行采购过程中需要分包的,请予以说明并分包报送;
(4)在制定货物(仪器设备)类项目参数时,有核心参数时要用*标注,需要提供彩页的也要说明;
(5)对供应商资质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也要写清楚;
(6)购买进口仪器设备的,要做好校内、外专家论证工作以及履行好校内审批程序;
(7)需要单一来源采购的,要做好专家论证工作以及履行好校内审批程序;
(8)每个分包在制定参数时,均要求供应商进行整体交付使用。
2.服务类参数报送相关要求
服务类项目报告包括四个方面:
(1)项目预算;
(2)项目基本情况;
(3)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4)项目建设内容及具体要求。
3.实验室改造工程(实验室建设类)、工程(维修改造类)参数报送相关要求
工程(维修改造)类报告包括六个方面:
(1)项目预算;
(2)项目基本情况;
(3)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4)项目建设内容及具体要求;
(5)电子版设计图纸;
(6)工程量清单等。
4.需要单一来源采购的,要做好专家论证工作以及履行好校内审批程序。
三、相关文件、报送要求及其他工作要求
(一)相关文件及要求
1.关于学校政府采购项目的规定,具体请参照《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国资〔2020〕3号)》(详见附件4)。
2.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的报送工作,具体请参照《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号)》(详见附件5)。
3.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要求要对中小企业倾斜,请各单位尽量照顾中小企业,具体请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详见附件6)。
(二)采购意向材料报送的时间节点及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本单位所有项目的采购意向材料打包,以“XXXX(单位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材料”命名,发送至szxyzbbgs@163.com邮箱,并注明“已经本部门领导同意,确定项目的采购意向”的字样。
2.纸质版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开学一周内送至逸夫楼A-625室。
3.请各单位尽量提前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其他工作要求
1.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前期的论证准备工作。
2.采购项目涉及到进口设备或者单一来源采购设备的,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论证的准备工作。
3.个别成熟的政府采购项目,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采购参数的论证和准备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晓东
联系电话:05572875997、15956000112。
附件1:XXXX(单位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清单.doc.doc
附件2: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XXXX(单位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清单.doc
附件4: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国资〔2020〕3 号).pdf
附件5: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0〕458 号).pdf
附件6: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 号).pdf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