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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资处  更新时间:2024-07-18 16:50:49    点击次数:

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推动常态化有效盘活利用,全面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4〕114号)要求,将全面摸底排查学校低效闲置资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推进资产配置与学校发展相匹配,科学规划资产配置。进一步摸清学校国有资产底数,梳理资产管理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的动态监测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

二、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本次摸排范围为学校2024年6月30日前入账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设备(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车辆、其他设备)及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其中闲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的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为低效闲置资产(不包含待报废资产)

(一)自查摸底阶段(2024年7月18日-7月20日)

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名下的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设备、家具用具等固定资产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根据资产摸底情况填报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情况相关统计表(附件1-附件4),撰写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情况工作报告(包含单位资产总体情况、资产服务本单位事业发展情况、低效闲置资产情况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等内容),于7月20下午5点将电子版报送国资处资产科邮箱(szxyzck@163.com);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2上午11点报送至逸夫楼A627。联系人:翟洪宇,电话:18110431209。

各牵头部门各司其职,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工作。其中,国资处负责摸底排查房产低效闲置情况;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摸底排查土地低效闲置情况;发展规划处负责配合做好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和支撑事业发展情况的分析报告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摸底排查本单位构筑物、设备、家具用具等资产的低效闲置情况。

(二)重点督查阶段(2024年7月21日-7月22日)

国资处将结合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和支撑事业发展情况对各学院、部门报送的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排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国资处完成数据汇总分析及抽查工作后,形成工作报告,报校领导审批后于7月2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边排查,边整改,确保将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部门要落实国有低效闲置资产摸底工作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低效闲置资产摸底工作,对照资产数据、实物情况等逐项摸底盘点,摸清底数、吃透情况、找准问题,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应清尽清、数据准确。同时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确保应清尽清、数据准确、科学盘活。

(三)确保盘活见效。各学院、部门要注重源头调控,优化资产配置方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要聚焦调剂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潜能。要加强夯基固本,全面动态掌握资产家底和使用状况,建立资产定期排查盘活推进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附件:1. 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房屋及构筑物明细表

      2. 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土地明细表

      3. 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设备明细表

      4. 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家具用具明细表

宿州学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房屋及构筑物明细表.xls

 附件2: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土地明细表.xls

 附件3: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设备明细表.xls

 附件4:宿州学院国有低效闲置家具用具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