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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审批信息)(2024年第2批电器电子产品)

来源:国资处  更新时间:2024-07-12 09:09:18    点击次数:

关于同意2024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第一批)报废处置的批复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284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皖教秘财〔2019〕1270号)、《宿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院国资〔202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学校2024年6月24日第5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批复如下:同意报废处置1019台电器电子产品资产,同时核销其账面原值共计4,467,195.28元。

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企业项目(项目编号:2023BTAFN00846)》确定的报废定点供应商及其报价,对我院2024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第一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财政。同时,协同财务处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处置完成后将处置结果按相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宿州学院

2024年7月2日

附件1: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宿州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第一批)报废处置

资产占有单位

宿州学院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审批部门

宿州学院

批复文件

名称

关于同意2024年国有资产(电器电子产品第一批)报废处置的批复(院字﹝2024﹞24号)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284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皖教秘财〔2019〕1270号)、《宿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院国资〔2021〕5号)等

资产主要信息

资产名称:电器电子产品类国有资产1批

所在地: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汴河路校区

账面原值:4,467,195.28元

备注

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